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許廷廷 今年57歲的秦某來到法院要求與60歲的丈夫陳某離婚,結婚35年,如今已經兒孫滿堂的老兩口為啥離婚呢?近日,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該起案件。
  原來,秦某與陳某結婚之初,秦某十分仰慕讀過書的丈夫,陳某以自己讀書多、會算賬為由提出家裡的錢由自己掌管,秦某便欣然同意,並將自己的勞動收入全部交給陳某。但沒想到,這一承諾竟成了她一輩子的枷鎖,陳某管理家庭財政後,家裡的柴米油鹽各種花銷全部由陳某負責結算,陳某從不主動給妻子零花錢,甚至秦某要給自己的孩子買零食或者給自己買新衣服都要陳某批准並由陳某付賬。
  結婚35年來,秦某的兜里竟然沒有一分錢零用錢。承辦法官看到秦某的訴狀十分震驚,立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當法官問及陳某事情原委時,陳某滿臉自責。
  陳某說自己母親家是大戶人家,父親入贅母親家裡,母親裡裡外外一把手掌握家庭的財政大權,父親則像長工一樣勞苦一輩子還要受制於母親的財政管束,記憶中父親從來沒有過一天快樂的日子。
  陳某從父母婚姻中吸取教訓,認為男人只要管住家庭財產就能過上幸福的生活,其實結婚幾十年他由於事無巨細管理家務也十分操勞,妻子的一紙訴狀恰恰讓他如夢初醒。
  法官庭審判斷兩人感情基礎深厚,只是財政分配不合理造成矛盾,就及時組織兩人調解。最後,經法官調解工作,陳某保證今後與秦某共同管理家庭財產,並承諾給予秦某五萬元作為補償。最後,雙方和好如初,牽手相持回家。
  法官提醒:婚姻生活中夫妻應該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平等處理家庭共同財產,以保證美滿的家庭生活。
 
(編輯:SN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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